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4个标段:
标段1:贵州威宁县雪山新升风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工程主体建筑安装工程;
标段2贵州镇宁县简嘎、六马农业光伏电站工程主体建筑安装工程 ;
标段3:贵州望谟县羊石农业光伏电站工程主体建筑安装工程;
标段4:贵州罗甸县沫阳、八总农业光伏电站工程主体建筑安装工程。
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2个标段,且标段2及标段4不能为同一中标人,如出现同一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标段综合排名第一的情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确定各标段中标候选人的组合方式及排序)。
2.1标段1贵州威宁县雪山新升风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工程主体建筑安装工程
2.1.1 建设地点: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
2.1.2 建设工期: 开工日期初拟2020年8月5日开工,以项目现场书面下达的开工令为准,完工日期2020年11月30日;总工期不超过4个月。
2.1.3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以设计文件、发包人指令为准):
承包人负责修建保障工程实施所必要的施工营地、混凝土拌和站(含冬季保温)、甲供设备及材料堆放场地、材料加工场地、试验室、施工电源和施工水源等生产及生活临建设施,承包人负责生产及生活临建设施、取料场、弃料场、施工便道及其他临时用地的附着物清理、场地平整压实、原始地貌恢复、绿化、排污处理;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民事协调(对政府、对企业、对村民、对电网等);施工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必须保证用地的合法性,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承包人承担。临时占地和临建设施施工时发生的土石料滑坡的用地费用、青苗补偿、附着物补偿、措施补偿费用、施工费、协调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之中不予单独计量。
升压站:已建成220kV升压站内零星土建工程、开关柜及其他电气设备安装调试、接地施工、电缆防火施工,整站联合调试,配合电网验收。
光伏区:场内道路工程、土石方挖填工程、支架基础、逆变器基础、箱变基础、电缆分支箱土建工程;光伏支架安装、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汇流箱安装、箱变安装、电缆敷设连接、等电位接地线连接、接地施工及全部电气设备试验调试。光伏区的用地租赁和青苗补偿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协助。
集电线路:地埋集电线路的箱变高压侧电缆沟挖填和电缆标示及电缆标桩采购、埋设以及电缆井施工;架空集电线路的杆塔基础开挖、浇筑,杆塔、导线、金具、光缆、接地材料采购及制作安装;箱式变电站安装、调试;箱变高压侧至升压站电缆及光缆敷设(电缆由发包人采购,电缆附件、光缆、光缆附件等材料由承包人采购),电缆防火封堵,集电线路及箱变光缆熔接;进站电缆光缆敷设接线(含站内开关柜进线的电缆接头)、电缆试验、光缆试验、调试。集电线路施工中征地由乙方负责征占协调工作,集电线路路径范围内所涉及的永久及电缆沟临时征地(含青苗补偿)均由乙方负责实施,均以面积进行计量。
生态恢复绿化工程:承包人在投标期间根据工程实际,结合自身经验以确保水保验收和生态恢复验收合格为目标对生态恢复绿化方案自行进行增补(或优化)。施工前按照发包人批复的复垦、环保、水保 “三同时”施工方案,按环保、水保 “三同时”要求进行施工,进行施工区域及临时用地的地貌恢复、复垦施工及绿化施工,对未成活及枯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确保达到验收条件(成活率85%以上);配合甲方确保通过水保、环保、安全验收工作,并负责三年质保期内的维护、养护、补植等工作(包工、包料)。
承包人负责标段内所有电气设备(含配套电气)、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电缆等电气设备以及电缆的到货卸车、验收﹑装车﹑转运、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消缺处理、配合工程验收,直至验收合格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承包人负责该光伏项目施工期间及质保期(生态恢复绿化工程3年,其他工程1年)内的修复维护工作(质保期起始时间为该项目通过并网运行验收时间)。
承包人负责本工程道路、线路等坐标点位复测、放线工作,配合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必备的合法手续,完成达标投产、竣工验收以及其他要求配合的全部工作。
2.2标段2:贵州镇宁县简嘎、六马农业光伏电站工程主体建筑安装工程
2.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镇宁县
2.2.2 建设工期: 开工日期初拟2020年8月5日开工,以项目现场书面下达的开工令为准,完工日期2020年11月30日;总工期不超过4个月。
2.2.3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以设计文件、发包人指令为准):
承包人负责修建保障工程实施所必要的施工营地、混凝土拌和站(含冬季保温)、甲供设备及材料堆放场地、材料加工场地、试验室、施工电源和施工水源等生产及生活临建设施,承包人负责生产及生活临建设施、取料场、弃料场、施工便道及其他临时用地的附着物清理、场地平整压实、原始地貌恢复、绿化、排污处理;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民事协调(对政府、对企业、对村民、对电网等);施工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必须保证用地的合法性,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承包人承担。临时占地和临建设施施工时发生的土石料滑坡的用地费用、青苗补偿、附着物补偿、措施补偿费用、施工费、协调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之中不予单独计量。
升压站:110kV升压变电站土建工程,包括升压站道路、场平、围墙工程、主变及附件基础、GIS基础、预制舱基础、避雷针、给排水、事故油池、污水处理装置、埋件、埋管等;升压站预制舱卸车、就位安装;电气设备接线、电气安装:主变安装、主变与预制舱之间的母线安装配合、接地、涉网通信设备安装调试;升压站设备单体调试,整站联合调试,配合电网验收。升压站的征地和青苗补偿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协助。
光伏区:场内道路工程、土石方挖填工程、支架基础、逆变器基础、箱变基础、电缆分支箱土建工程;光伏支架安装、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汇流箱安装、箱变安装、电缆敷设连接、等电位接地线连接、接地施工及全部电气设备试验调试。光伏区的用地租赁和青苗补偿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协助。
生态恢复绿化工程:承包人在投标期间根据工程实际,结合自身经验以确保水保验收和生态恢复验收合格为目标对生态恢复绿化方案自行进行增补(或优化)。施工前按照发包人批复的复垦、环保、水保 “三同时”施工方案,按环保、水保 “三同时”要求进行施工,进行施工区域及临时用地的地貌恢复、复垦施工及绿化施工,对未成活及枯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确保达到验收条件(成活率85%以上);配合甲方确保通过水保、环保、安全验收工作,并负责三年质保期内的维护、养护、补植等工作(包工、包料)。
承包人负责标段内所有电气设备(含配套电气)、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电缆等电气设备以及电缆的到货卸车、验收﹑装车﹑转运、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消缺处理、配合工程验收,直至验收合格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承包人负责该光伏项目施工期间及质保期(生态恢复绿化工程3年,其他工程1年)内的修复维护工作(质保期起始时间为该项目通过并网运行验收时间)。
承包人负责本工程道路、线路等坐标点位复测、放线工作,配合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必备的合法手续,完成达标投产、竣工验收以及其他要求配合的全部工作。
2.3标段3贵州望谟县羊石农业光伏电站工程主体建筑安装工程
2.3.1 建设地点:贵州省望谟县
2.3.2 建设工期: 开工日期初拟2020年8月5日开工,以项目现场书面下达的开工令为准,完工日期2020年11月30日;总工期不超过4个月。
2.3.3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以设计文件、发包人指令为准):
承包人负责修建保障工程实施所必要的施工营地、混凝土拌和站(含冬季保温)、甲供设备及材料堆放场地、材料加工场地、试验室、施工电源和施工水源等生产及生活临建设施,承包人负责生产及生活临建设施、取料场、弃料场、施工便道及其他临时用地的附着物清理、场地平整压实、原始地貌恢复、绿化、排污处理;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民事协调(对政府、对企业、对村民、对电网等);施工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必须保证用地的合法性,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承包人承担。临时占地和临建设施施工时发生的土石料滑坡的用地费用、青苗补偿、附着物补偿、措施补偿费用、施工费、协调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之中不予单独计量。
开关站:35kV开关站土建工程,包括开关站道路、场平、围墙工程、预制舱基础、升压站预制舱卸车、就位安装;避雷针、给排水、污水处理装置、埋件、埋管等;电气设备接线、电气安装:接地、涉网通信设备安装调试;开关站设备单体调试,整站联合调试,配合电网验收。开关站的征地和青苗补偿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协助。
光伏区:场内道路工程、土石方挖填工程、支架基础、逆变器基础、箱变基础、电缆分支箱土建工程;光伏支架安装、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汇流箱安装、箱变安装、电缆敷设连接、等电位接地线连接、接地施工及全部电气设备试验调试。光伏区的用地租赁和青苗补偿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协助。
集电线路:地埋集电线路的箱变高压侧电缆沟挖填和电缆标示及电缆标桩采购、埋设以及电缆井施工;架空集电线路的杆塔基础开挖、浇筑,杆塔、导线、金具、光缆、接地材料采购及制作安装;箱式变电站安装、调试;箱变高压侧至开关站电缆及光缆敷设(电缆由发包人采购,电缆附件、光缆、光缆附件等材料由承包人采购),电缆防火封堵,集电线路及箱变光缆熔接;进站电缆光缆敷设接线(含站内开关柜进线的电缆接头)、电缆试验、光缆试验、调试。集电线路施工中征地由乙方负责征占协调工作,集电线路路径范围内所涉及的永久及电缆沟临时征地(含青苗补偿)均由乙方负责实施,均以面积进行计量。集电线路施工中征地由乙方负责征占协调工作,集电线路路径范围内所涉及的永久及电缆沟临时征地(含青苗补偿)均由乙方负责实施,均以面积进行计量。
生态恢复绿化工程:承包人在投标期间根据工程实际,结合自身经验以确保水保验收和生态恢复验收合格为目标对生态恢复绿化方案自行进行增补(或优化)。施工前按照发包人批复的复垦、环保、水保 “三同时”施工方案,按环保、水保 “三同时”要求进行施工,进行施工区域及临时用地的地貌恢复、复垦施工及绿化施工,对未成活及枯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确保达到验收条件(成活率85%以上);配合甲方确保通过水保、环保、安全验收工作,并负责三年质保期内的维护、养护、补植等工作(包工、包料)。
承包人负责标段内所有电气设备(含配套电气)、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电缆等电气设备以及电缆的到货卸车、验收﹑装车﹑转运、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消缺处理、配合工程验收,直至验收合格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承包人负责该光伏项目施工期间及质保期(生态恢复绿化工程3年,其他工程1年)内的修复维护工作(质保期起始时间为该项目通过并网运行验收时间)。
承包人负责本工程道路、线路等坐标点位复测、放线工作,配合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必备的合法手续,完成达标投产、竣工验收以及其他要求配合的全部工作。
2.4标段4华能贵州罗甸县沫阳、八总农业光伏电站工程主体建筑安装工程
2.4.1 建设地点:贵州省罗甸县
2.4.2 建设工期: 开工日期初拟2020年8月5日开工,以项目现场书面下达的开工令为准,完工日期2020年11月30日;总工期不超过4个月。
2.4.3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以设计文件、发包人指令为准):
承包人负责修建保障工程实施所必要的施工营地、混凝土拌和站(含冬季保温)、甲供设备及材料堆放场地、材料加工场地、试验室、施工电源和施工水源等生产及生活临建设施,承包人负责生产及生活临建设施、取料场、弃料场、施工便道及其他临时用地的附着物清理、场地平整压实、原始地貌恢复、绿化、排污处理;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民事协调(对政府、对企业、对村民、对电网等);施工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必须保证用地的合法性,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承包人承担。临时占地和临建设施施工时发生的土石料滑坡的用地费用、青苗补偿、附着物补偿、措施补偿费用、施工费、协调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之中不予单独计量。
升压站:110kV升压变电站土建工程,包括升压站道路、场平、围墙工程、主变及附件基础、GIS基础、预制舱基础、避雷针、给排水、事故油池、污水处理装置、埋件、埋管等;升压站预制舱卸车、就位安装;电气设备接线、电气安装:主变安装、主变与预制舱之间的母线安装配合、接地、涉网通信设备安装调试;升压站设备单体调试,整站联合调试,配合电网验收。升压站的征地和青苗补偿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协助。
开关站:35kV开关站土建工程,包括开关站道路、场平、围墙工程、预制舱基础、避雷针、给排水、污水处理装置、埋件、埋管等;电气安装:接地、涉网通信设备安装调试;开关站设备单体调试,整站联合调试,配合电网验收。开关站的征地和青苗补偿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协助。
光伏区:场内道路工程、土石方挖填工程、支架基础、逆变器基础、箱变基础、电缆分支箱土建工程;光伏支架安装、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汇流箱安装、箱变安装、电缆敷设连接、等电位接地线连接、接地施工及全部电气设备试验调试。光伏区的用地租赁和青苗补偿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协助。
光伏区至开关站集电线路:地埋集电线路的箱变高压侧电缆沟挖填和电缆标示及电缆标桩采购、埋设以及电缆井施工;架空集电线路的杆塔基础开挖、浇筑,杆塔、导线、金具、光缆、接地材料采购及制作安装;箱式变电站安装、调试;箱变高压侧至开关站电缆及光缆敷设(电缆由发包人采购,电缆附件、光缆、光缆附件等材料由承包人采购),电缆防火封堵,集电线路及箱变光缆熔接;进站电缆光缆敷设接线(含站内开关柜进线的电缆接头)、电缆试验、光缆试验、调试。集电线路施工中征地由乙方负责征占协调工作,集电线路路径范围内所涉及的永久及电缆沟临时征地(含青苗补偿)均由乙方负责实施,均以面积进行计量。
生态恢复绿化工程:承包人在投标期间根据工程实际,结合自身经验以确保水保验收和生态恢复验收合格为目标对生态恢复绿化方案自行进行增补(或优化)。施工前按照发包人批复的复垦、环保、水保 “三同时”施工方案,按环保、水保 “三同时”要求进行施工,进行施工区域及临时用地的地貌恢复、复垦施工及绿化施工,对未成活及枯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确保达到验收条件(成活率85%以上);配合甲方确保通过水保、环保、安全验收工作,并负责三年质保期内的维护、养护、补植等工作(包工、包料)。
承包人负责标段内所有电气设备(含配套电气)、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电缆等电气设备以及电缆的到货卸车、验收﹑装车﹑转运、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消缺处理、配合工程验收,直至验收合格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承包人负责该光伏项目施工期间及质保期(生态恢复绿化工程3年,其他工程1年)内的修复维护工作(质保期起始时间为该项目通过并网运行验收时间)。
承包人负责本工程道路、线路等坐标点位复测、放线工作,配合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必备的合法手续,完成达标投产、竣工验收以及其他要求配合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2.3 投标人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2项光伏工程主体工程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中含工程范围关键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
3.2.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附证明文件。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0年7月10日8时起至2010年7月15日 17时止。
获取方式:在招标文件发售期 2010年7月10日8时起至2010年7月15日 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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