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2016年第二批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都区2016年第二批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项目已由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以乐政函 10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
招标内容:墩顶山林场业务及职工用房766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
标段
发包内容:墩顶山林场业务及职工用房766平方米。
计划工期:108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201.5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 网》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020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