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取水管线工程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进度 |
邯郸市永年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取水管线工程 EPC 总承包 |
邯郸市永年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厂址位于永年区东杨庄镇许庄村西南侧约 500m 处(距城区中心约 9km) |
计划工期: 85 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0 年 8 月 15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0 年 10 月 30日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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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服务期限 |
招标文件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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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永年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取水管线工程EPC 总承包 |
邯郸市永年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取排水管线工程建设的设计、采购、施工穿越高速、高铁协调、方案报批,取水管线的征地协调费用、青苗补偿费等。 |
计划工期: 85 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0 年 8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 年 10 月30 日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 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a.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b. 如为联合体,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方)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应具备工程设计专业乙级级及以 上资质;
(2) 财务要求:
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五年内已完成的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的施工工 程总承包 1 个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内容、签字页等,并提供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4) 信誉要求:
1)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未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3) 在近 3 年内未发生各类安全生产质量事故,设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专职人员配备,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有效,取得质量管理体 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 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 家。
(5)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推荐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的施工工程总承 包业绩,且担任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务的履历至少 1 个(需提供项目招标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并提供本单位 6 个月社保缴纳凭证。
(6)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须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
2) 在近 3 年内不得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3 年内不得存在两
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1 年内不得存在较大安全事故;近 1 年内在所属项目不得存在人身死亡事故。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在同一标段投标。
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7 月 10 日至 2020 年 7 月 17 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