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贵州分公司农业光伏电站送出线路工程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贵州分公司农业光伏电站送出线路工程项目为预招标项目。现对 贵州分公司农业光伏电站送出线路工程项目进行预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个标段:
标段1: 贵州望谟县羊石农业光伏电站工程35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含设计);
标段2: 贵州罗甸县沫阳、八总农业光伏电站工程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含设计);
标段3: 贵州镇宁县简嘎、六马农业光伏电站工程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含设计)。
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同一投标人允许中标多个标段。
2.1标段1
2.1.1 项目名称:华能贵州黔西南州望谟县羊石农业光伏电站
2.1.2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
2.1.3 工程概括:
2.1.3.1望谟县羊石农业光伏电站35kV送出线路工程
概况:本线路工程起于望谟县羊石农业光伏电35kV开关站,止于打尖110kV变电站,新建线路全长约1×9.0km,电压等级35kV,采用单回路架空设计,导线截面240mm²,地线一根为80mm²截面铝包钢绞线,另一根为80mm²截面复合光缆。
2.1.3.2 110kV打尖变35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
概况:110kV打尖变35kV侧终期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目前已建成单母线接线,本期在打尖变扩建35kV出线间隔1个,采用户内金属铠装式开关柜。
2.1.4 建设工期:开工日期初拟2020年8月5日开工,以项目现场书面下达的开工令为准,完工日期2020年11月30日;总工期不超过4个月。
2.1.5 服务期限:1年
2.1.6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有关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1.7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核准手续办理:进行望谟县羊石农业光伏电35kV送出线路工程的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取得路径协议、间隔批复;外送线路环评(含电磁辐射)报告编制并取得批复意见、水保方案编制报审并取得批复意见,水源地批复,文物保护区批复,用地预审办理,取得线路选址批复文件,完成初步设计代可研报告并经过审查,取得外送线路工程核准所有要件,取得核准文件;
(2)勘测设计服务:办理开展勘测设计、概算编制等工作:包括风电场总体规划、送出线路和对侧间隔的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设备技术规范书的编制、设备及材料采购技术协议审查、设备及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并通过电网公司审查和相关审查设计文件的编制、提供工地技术服务及设计技术交底等工作。
(3)施工手续办理:开展林地、土地手续办理、环保(含电磁辐射)、水保、施工许可等达到工程开工建设的所有合法性手续,并缴纳相应费用。
(4)工程施工:送出线路杆塔采购及基础施工、杆塔组立、导线、通讯光缆采购及架设、接地模块采购以及敷设等,直埋部分的电缆沟开挖、电缆采购及敷设、电缆盖板敷设、电缆沟回填等,线路施工完成后通过验收,配合35kV开关站联调、送电工作;工程验收、涉网及政府管理部门手续办理。对侧间隔土建工程及设备安装和调试及涉及的附属工程,施工中零星材料采购,施工完成后通过电网公司验收,负责对侧变电站联调工作,负责送电工作。一年质保期内的工程修复及维护工作(包工包料)。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当地村民的民事协调(江河跨越、线路跨越、道路跨越、铁路跨越、高速公路跨越等)、临时性及措施性补偿等工作,塔架基础永久征地、施工临时占地、施工后场地恢复。
(5)竣工验收:负责本工程环保验收(含电磁辐射)、水保验收、林地恢复验收、档案验收等,配合竣工验收。
(6)招标文件中如有漏列的设计、设备、材料、施工项目以及协调事项,这些漏项是为实现本标段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服务等所必需的,均属于本招标范围,所涉及的建筑、设备或服务,均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2标段2
2.2.1 项目名称:华能贵州罗甸县沫阳、八总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2.2.2 建设地点:贵州省罗甸县沫阳乡、云干乡
2.2.3 工程概括:
2.2.3.1罗甸县沫阳、八总农业光伏电站110kV送出线路工程
概况:本线路工程起于八总110kV升压站,止于通州110kV变电站,新建线路长约2×41.0km,电压等级为110kV,采用双回路架空设计。八总农业光伏电站110kV送出线路导线截面1×240mm²,地线一根为80mm²截面铝包钢绞线,另一根为80mm²截面复合光缆;沫阳农业光伏电站110kV送出线路导线截面1×185mm²,地线一根为80mm²截面铝包钢绞线,另一根为80mm²截面复合光缆。
2.2.3.2 110kV通州变110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
概况:110kV通州变110kV侧终期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目前已建成单母线分段接线,本期在通州变站外征地扩建110kV出线间隔2个,分别布置于110kV两段母线上,采用AIS设备户外布置。
2.2.4 建设工期: 开工日期初拟2020年8月5日开工,以项目现场书面下达的开工令为准,完工日期2020年11月30日;总工期不超过4个月。
2.2.5 服务期限:1年
2.2.6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有关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2.7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核准手续办理:进行罗甸县沫阳、八总农业光伏电110kV送出工程的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取得路径协议、间隔批复;外送线路环评(含电磁辐射)报告编制并取得批复意见、水保方案编制报审并取得批复意见,水源地批复,文物保护区批复,用地预审办理,取得线路选址批复文件,完成初步设计代可研报告并经过审查,取得外送线路工程核准所有要件,取得核准文件;
(2)勘测设计服务:办理开展勘测设计、概算编制等工作:包括风电场总体规划、送出线路和对侧间隔的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设备技术规范书的编制、设备及材料采购技术协议审查、设备及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并通过电网公司审查和相关审查设计文件的编制、提供工地技术服务及设计技术交底等工作。
(3)施工手续办理:开展林地、土地手续办理、环保(含电磁辐射)、水保、施工许可等达到工程开工建设的所有合法性手续,并缴纳相应费用。
(4)工程施工:送出线路杆塔采购及基础施工、杆塔组立、导线、通讯光缆采购及架设、接地模块采购以及敷设等,直埋部分的电缆沟开挖、电缆采购及敷设、电缆盖板敷设、电缆沟回填等,线路施工完成后通过验收,配合35kV开关站联调、送电工作;工程验收、涉网及政府管理部门手续办理。对侧间隔土建工程及设备安装和调试及涉及的附属工程,施工中零星材料采购,施工完成后通过电网公司验收,负责对侧变电站联调工作,负责送电工作。一年质保期内的工程修复及维护工作(包工包料)。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当地村民的民事协调(江河跨越、线路跨越、道路跨越、铁路跨越、高速公路跨越等)、临时性及措施性补偿等工作,塔架基础永久征地、施工临时占地、施工后场地恢复。
(5)竣工验收:负责本工程环保验收(含电磁辐射)、水保验收、林地恢复验收、档案验收等,配合竣工验收。
(6)招标文件中如有漏列的设计、设备、材料、施工项目以及协调事项,这些漏项是为实现本标段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服务等所必需的,均属于本招标范围,所涉及的建筑、设备或服务,均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3标段3
2.3.1 项目名称:华能贵州镇宁县简嘎、六马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2.3.2 建设地点:贵州省镇宁县简嘎乡、六马镇
2.3.3 工程概括
2.3.3.1 镇宁县简嘎、六马农业光伏电站110kV送出线路工程
概况:本线路工程起于六马110kV升压站,止于紫云220kV变电站,新建线路长约1×41.0km,电压等级为110kV,采用单回路架空+电缆设计,架空线路长40.5km,电缆线路长约0.5km,导线截面2×300mm²,地线一根为150mm²截面铝包钢绞线,另一根为150mm²截面复合光缆。
2.3.3.2 220kV紫云变110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
概况:220kV紫云变110kV侧终期采用双母线接线,目前已建成单母线接线,本期在紫云变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采用AIS设备户外布置。
2.3.4 建设工期: 开工日期初拟2020年8月5日开工,以项目现场书面下达的开工令为准,完工日期2020年11月30日;总工期不超过4个月。
2.3.5 服务期限:1年
2.3.6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有关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3.7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核准手续办理:进行镇宁县简嘎、六马农业光伏电110kV送出线路工程的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取得路径协议、间隔批复;外送线路环评(含电磁辐射)报告编制并取得批复意见、水保方案编制报审并取得批复意见,水源地批复,文物保护区批复,用地预审办理,取得线路选址批复文件,完成初步设计代可研报告并经过审查,取得外送线路工程核准所有要件,取得核准文件;
(2)勘测设计服务:办理开展勘测设计、概算编制等工作:包括风电场总体规划、送出线路和对侧间隔的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设备技术规范书的编制、设备及材料采购技术协议审查、设备及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并通过电网公司审查和相关审查设计文件的编制、提供工地技术服务及设计技术交底等工作。
(3)施工手续办理:开展林地、土地手续办理、环保(含电磁辐射)、水保、施工许可等达到工程开工建设的所有合法性手续,并缴纳相应费用。
(4)工程施工:送出线路杆塔采购及基础施工、杆塔组立、导线、通讯光缆采购及架设、接地模块采购以及敷设等,直埋部分的电缆沟开挖、电缆采购及敷设、电缆盖板敷设、电缆沟回填等,线路施工完成后通过验收,配合35kV开关站联调、送电工作;工程验收、涉网及政府管理部门手续办理。对侧间隔土建工程及设备安装和调试及涉及的附属工程,施工中零星材料采购,施工完成后通过电网公司验收,负责对侧变电站联调工作,负责送电工作。一年质保期内的工程修复及维护工作(包工包料)。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当地村民的民事协调(江河跨越、线路跨越、道路跨越、铁路跨越、高速公路跨越等)、临时性及措施性补偿等工作,塔架基础永久征地、施工临时占地、施工后场地恢复。
(5)竣工验收:负责本工程环保验收(含电磁辐射)、水保验收、林地恢复验收、档案验收等,配合竣工验收。
(6)招标文件中如有漏列的设计、设备、材料、施工项目以及协调事项,这些漏项是为实现本标段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服务等所必需的,均属于本招标范围,所涉及的建筑、设备或服务,均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标段1 贵州望谟县羊石农业光伏电站工程送出线路工程(含设计):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具备承装(修、试)承装四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驻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投标人近2年内(2018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有一个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已投运的35KV及以上的电压等级送出线路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中含工程范围关键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
标段2 贵州罗甸县沫阳、八总农业光伏电站工程送出线路工程(含设计):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
上资质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具备承装(修、试)承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驻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投标人近2年(2018年1月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有一个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已投运的110KV及以上的电压等级送出线路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中含工程范围关键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
标段3 贵州镇宁县简嘎、六马农业光伏电站工程送出线路工程(含设计):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具备承装(修、试)承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驻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投标人近2年内(2018年1月至今)至少有一个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已投运的110KV及以上的电压等级送出线路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中含工程范围关键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
本项目下三个标段送出线路设计部分允许分包,分包方须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供指定分包方的资质证明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0年7月10日8时起至2010年7月15日17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