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二期工程渗滤液系统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进度 |
花溪二期 |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燕楼产业园 |
贵阳环保规划建设规模为 4 条日处理能力为 600t 的垃圾焚烧线。一期发电项目工程已建成2 台日处理能力为600t 的垃圾焚烧炉(机械炉排炉),配套建设 2×150m3/d 的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二期规划 2×300 m3/d 渗滤液处理系统,一期、二期渗滤液总处理规模达到 900m3/d。 |
本项目拟定2020 年8 月开工,2021 年 6 月完成竣工验收。 |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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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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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二期渗滤液系统总承包(EPC) |
本工程承包商的承包范围包括贵阳市花溪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二期工程渗滤液系统,含详勘、设计、桩基、破桩、其他土建工作、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的 EPC 总承包工程,处理规模为 2×300m3/d。其中包括预处理单元、厌氧处理系统、MBR 系统(两级A/O+管式超滤)、纳滤(NF)系统、纳滤(NF) 系统纳滤深度处理系统、反渗透(RO)系统、DTRO 系统、污泥处理系统、配套辅助系统、2×300m3/d 的所有土建工作等但不限于此。投标方可根据自身优势优化工艺流程,但应保证系统稳定性、出水水质、处理量等基本要求。投标方可根据自身优势优化工艺流程, 但应保证系统稳定性、出水水质、处理量等基本要求。同时招标范围还包含原有设施的迁建、改造、拆除等工作 |
11 个月 |
2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为合格的法人组织。
2. 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3 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1 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 1 年内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 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6.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适用设备标段)
3.2 专项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内应具有国内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业绩至少 2 个,且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系统+厌氧+MBR+纳滤+反渗透和浓缩液深度处理系统”。提供相关业 绩的合同页、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
3. 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安全职业资格证 B 类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备 300 吨及以上垃圾渗滤液工程建设管理业绩且担任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务,年龄不大于 55 周岁,需提供本单位近 6 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4. 本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员等资质证书,须提供本单位近 6 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4. 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7 月 13 日至 7 月 19 日全天网站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