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分析研究产业园区运营持续发展的主要思路咨询服务采购已由公司批准,该项目实施单位为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在全国范围内的闲置存量土地,随着城市的发展,区位条件发生了一定变化,土地价值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公司已陆续梳理了华能集团在我国西南、华东、华北、华南等区域的9个城市的21块闲置存量土地。
目前,公司已基本确立了以“国际能源先行区”的发展模式盘活 闲置存量土地,拟通过建立“国际能源先行区”的模式,研究形成一套从土地梳理、土地评价、 模式探索到后期运营管理为一体的系统性土地盘活方案,通过《存量土地利用与产业园开发运营体系研究》项目的开展,研讨制定适合在其他城市推行的土地盘活“ 模式”。
本课题《分析研究产业园区运营持续发展的主要思路》为《 存量土地利用与产业园开发运营体系研究》项目的子课题之一。本课题要求通过深入研究,分析产业园区运营所涉及的代表性地方政策,依托 各分公司及内外部上下游关联相关产业资源,借鉴行业内先进的运营管理经验,在低效土地盘活工作背景下,探索产业园区运营模式,旨在以科学发展战略引领产业园区运营,实现园区可持续发展。
为全面扎实地推进《存量土地利用与产业园区开发运营体系研究》的工作,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及现有成功的园区运营经验,制定合理的园区运营组织架构、管理流程及运营模式,需要委托一家专业的咨询服务单位提供全面的园区运营模式研究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7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二)专用条件
1.资质要求:信誉良好,供应商经营范围需含咨询服务业务。
2.业绩要求:2017年至今主导参与过产业园区产业规划及运营相关咨询服务项目,不少于3例,提供相关合同业绩复印件(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从事咨询工作10年以上,曾负责过类似服务项目(提供相关有效业绩证明材料)。
4.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
5.是否接受代理商: 否 。
6.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 7 月 14 日09:00起至2020年 7月 18 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