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发电厂;上海市及各新能源场站所在地。
序号 |
项目名称 |
进度 |
1. |
田集电厂2 号机冷却塔风水匹配强化换热改造工 程总承包 |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工程设计和设备采购;田集电厂 2 号机组计划检修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2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4 日,本项目现场安装在检修期间完成,工期控制在 35 天以内 |
2. |
新能源公司生产运营中 心设备扩容、数据可视化及部分电站接入建设工程 |
投标人一旦中标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30 日内与招标人完成合同谈判及签订工作,并在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书面通知 10 日内开始本服务工作,投标人必须承诺按合同规定的计划日期开工。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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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规格 |
工期要求/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文件价(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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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集电厂2 号机冷却塔风水匹配强化换热改造工程总承包 |
1 批 |
田集电厂 2 号冷却塔风水匹配换热改造项目设计、设备材料供货、现场安装和调试、技术服务等(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催交、货物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 后 30 天内完成工程 设计和设 备采购;田集电厂 2 号机组计 划检修时间为 2020 |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发电厂 |
1000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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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规格 |
工期要求/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文件价格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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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调试、参加试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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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9 月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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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性能验收试验、 |
日至 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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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交底、监督工 |
年 11 月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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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质量和调试质 |
日,本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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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技术培训、质 |
现场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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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期内缺陷处理 |
在检修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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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
间完成,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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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控制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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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天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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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根据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满足项目需要的场站与中心侧 VPN 组网、场站数据采集和调试、中心侧设备扩容、系统优化、系统可视化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与技术服务及设备运输至项目现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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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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旦中标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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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到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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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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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日内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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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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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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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合同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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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生产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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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 |
判及签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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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中心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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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
工作,并在 |
上海市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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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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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扩容、数 据可视化 |
1 批 |
文件 技术 |
招标人发 出的开工 |
各新能源 场站所在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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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部分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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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 |
书面通知 |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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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接入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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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
10 日内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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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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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本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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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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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必须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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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按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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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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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日期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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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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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田集电厂 2 号机冷却塔风 水匹配强化 换热改造工 程总承包 |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投标人近 3 年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未进入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4.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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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6.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具备相应的体系认证证书; 7. 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 业绩要求:近 5 年具有至少 2 台 600MW 等级及以上机组冷却塔塔芯材料的安装、改造或类似业绩,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页、范围页或技术协议、签字页等复印件),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9. 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应具备 600MW 及以上机组冷却塔塔芯材料的安装或改造经历,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和责任心,至少参与过二个类似工程的管理工作,年龄不大于 55 周岁; 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新能源公司 生产运营中 心设备扩容、数据可视化 及部分电站 接入建设工 程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投标人近 3 年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未进入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4)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项目经理要求: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 具备 3 年以上项目经理资历(需提供 2 个及以上相关业绩证明),且具备足够 的专业知识、安全知识和管理协调能力,年龄不大于 55 周岁。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质条件(至少满足一项) (a)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四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b) 信息系统集成专业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完成 3 个及以上新能源场站接入或类似工程的 业绩,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 或业主评价。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7 月 14 日至 2020 年 7 月 20 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