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电厂 石灰石子采购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6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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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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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公司石灰石子采购 |
生产脱硫用石灰石子:Ca0≥50%,颗粒度5-20㎜,酸不溶物≤3%,共计4.5万吨,从合同签定之日起连续供应完毕。乙方需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13%,开具发票为一票制。详见招标文件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应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年)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公司2017年后成立不满三年的,则提供成立一年后至今的会计报表。如2019年会计报表未出,可出具2016、2017、2018年会计报表。)。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份石灰石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若投标人为生产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与生产厂家签订的时间不少于一年的《销售意向书》,委托运输的需提供与承运单位签订的时间不少于1年的委托运输合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7-14 14:00到2020-07-2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7-14 14:00到2020-07-22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