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连沟矿井项目-液压支架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15Mt/a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液压支架采购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000 |
注:第一次公告已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第二次公告只需正常报名参加,无需再次支付标书费。第一次已缴纳投标保证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缴纳的将按照否决投标处理。第一次缴纳的保证金已原路退还。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液压支架采购】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若换证期间,需提供发证机关证明)。
3.提供有效的工作阻力不小于16000KN的放顶煤支架MA证书(若换证期间,需提供发证机关证明)。
4.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工作阻力为16000KN及以上放顶煤支架不少于1套(合同供货明细中必须包含排头架、端头架、中间架的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版(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支架数量、规格型号、签订日期、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5.提供的资质业绩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符,不得借用其他单位或有股份关系单位的业绩。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获取
公告时间:2020-07-14 10:10到2020-07-21 17:3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7-14 10:10到2020-07-21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