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公司第43批夏日哈木镍钴矿采选项目选矿系统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核准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夏日哈木矿区 建设规模:年处理矿石量 561×104t(17000t/d)选矿厂项目整体进度:
本项目计划 2020 年 9 月 1 日开工,2022 年 5 月 1 日具备带负荷联动试车条件,计划总工期为 20 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计划开工时间与实际开工时间不一致的,竣工时间相应顺延,总工期不变。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
标段名 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 求 |
文件价格 (元) |
1 |
|
青海省夏日哈木镍钴矿采选项目选矿系统工程总承包项目 |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青海省夏日哈木镍钴矿采选项目选矿系统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土建工程施工、单机试车、无负荷联动带水试车,带负荷联动试车服 务、调试达产服务。 选矿系统工程包括:从矿区粗碎站受矿口到精矿吨袋包装、尾矿输送到尾矿坝顶全工艺系统,配套的给水、供电、供热、排水、 道路、通风除尘系统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
工程总工期 20 个月 |
30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冶金)及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 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经营状况良好。 2、参加投标的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业绩要求: 投标人有至少一项冶金矿山或冶金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业绩的复印件(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矿业或机电或建筑工程专业)或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安全B 证, 并具有类似项目工程业绩。 |
|
青海省夏日哈木镍钴矿采选项目选矿系统工程总承包项目 |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职称且主持过有色金属选矿 厂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 2 项。 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 (矿业或机电或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矿山项目工程施工经验。 HSE 经理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及矿山项目工程安全管理经验。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2、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 3 年内不得存在重大安全事故,在近3 年内不得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在近 1 年内不得存在较大安全事故,近 1 年内在所属项目不得存在人身死亡事故的; 3、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 3 年内不得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问题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1 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6、主要管理人员需为投标方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文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7 月 10 日至 2020 年 7 月 17 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