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增设储能系统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进度 |
窑河光伏电站增设储能系统改造项目 |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窑河光伏电站内 |
充放电功率 0.5MW,储能系统容量 3MWh |
计划于 2020 年 8 月 30 日 (暂定)开工,2020 年 10 月 30 日前投入运行。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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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服务期限 |
招标文件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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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河光伏电 站增设储能 系统改造项 目EPC 总承包 |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施工场地余物清理、材料采购、运输、储存、搬运、工程施工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软件功能开发、系统搭建、控制策略设定、与第三方设备厂家协调、网络安全、项目整体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一年工程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即包括全部工作的“交钥匙工程”、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 服务。 |
计划于 2020 年 8 月 30 日 (暂定)开工,2020 年 10 月30 日前投入运行。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 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质条件:
1) 投标人应为合格的法人组织。
2) 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
3) 自 2017 年 1 月以来,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 自 2017 年 1 月以来,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不存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处于安全生 产领域联合惩戒期限内的。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 同一标段投标。
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 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 专项资格条件:1) 资质要求:具有电力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建设 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通过质量体系、 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担任过 1 个综合智慧能源设计或 1 个综合智慧能源 EPC 总承包建设项目经理职务并提供证明材料。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一个电池储能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7 月 9 日至 2020 年 7 月 16 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