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伊春热电有限公司#1、#2机组脱硫出口分析仪更换为超净CEMS烟气分析仪项目,招标人为 伊春热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2机组脱硫出口分析仪更换为超净CEMS烟气分析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伊春热电有限公司2020年度#1、#2机组脱硫出口CEMS改造。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 伊春热电有限公司。
2.3招标范围: 伊春热电有限公司2020年度#1、#2机组脱硫出口CEMS改造。
2.4工期: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两台机组改造。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投标人须为 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3)具有电力设备承装、承修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5年内的类似环保工程改造业绩2份,且每份业绩均需提供安全运行2年以上的证明。(附合同扫描件,包含封面、工作范围、签字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相关安装、调试的经验3年以上 。(附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证明)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7月16日9时00分起至2020年7月21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