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1、项目标名: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炼铁厂高炉增上均压放散煤气回收系统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模式)。
2、物资名称及数量:型钢炼铁厂高炉均压放散煤气回收系统(三套高炉煤气均压放散回收系统,以技术规格书确定数量为准)。
3、交货地点和时间: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二、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炼铁厂高炉增上均压放散煤气回收系统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模式):
本公告是十分重要的文件,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仔细阅读。报名投标、交费等请按本公告所述进行。
郑重声明:
1、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招评标工作。某些单位或个人打着各级领导的旗号允诺帮助投标人中标并索要相关费用的,均为骗局,投标人切勿轻信,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单位不得出借资质或允许自然人挂靠投标,招标人发现上述违法事项线索,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调查,投标单位对调查结论予以认可,自动放弃申辩的权利。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单位投标资格、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办理履约担保的,承担履约担保金额或合同额1-10%的违约金。
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时,须及时申领山东健康通行码,实行亮码通行(必须为绿码)。亮码查验发现黄码与红码人员,要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当地疫情防控机构并实施隔离观察。对境外入境人员、疫情重点地区入济返济人员要按政府规定执行提前3天报备,采取核酸检测或隔离等措施,持有山东健康通行绿码后,方可进入招标现场。
致潜在投标人:
为确保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炼铁厂高炉增上均压放散煤气回收系统改造项目投运时能够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环保要求,拟对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炼铁厂高炉增上均压放散煤气回收系统改造项目(以下称“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拟采取EPC总承包方式。现将本工程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备投标条件的潜在投标方投标:
一、项目建设人
单位名称: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
单位名称: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
三、项目说明
1.招标名称: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炼铁厂高炉增上均压放散煤气回收系统改造项目。
2.招标内容: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炼铁厂高炉增上均压放散煤气回收系统改造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即采取:设计-采购-施工方式。系统主要包括:在三座高炉各新建一套高效的均压放散煤气回收系统(含设计、设备及结构基础、钢结构、箱体、布袋、排灰设施、反吹系统、管网及附件等),确保煤气回收率具有100%能力(全回收),确保残余放散煤气符合当地排放标准;各新建一套均压放散煤气、休风放散煤气回收系统配套的电控系统,控制设施要在高炉控制室实现系统的集中控制和显示;配套建设相应的安全设施,确保不影响原生产工艺,保证正常安全生产,同时要充分考虑冬季低温影响,确保冬季回收系统正常工作。
投标方负责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炼铁厂高炉增上均压放散煤气回收系统改造项目的设计(含引进技术及设备在内的所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带负荷试车、试运行、功能考核、竣工验收。投标方对增上均压放散煤气回收系统改造项目的先进性、完整性、运行稳定性、处理后排放稳定达标等考核指标总负责,同时对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3.工期:2020年8月31日之前投运。
4.资金来源:自筹。
5.施工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炼铁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方式,投标人不符合以下条件的,资格审查将被否决,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标。
本项目投标单位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在国内注册的公司,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内单位均需提供);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方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投标方应具备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施工单位总包单位具有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或建筑工程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拒绝中介或代理参加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拟派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资格:
①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同时具有作为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业绩。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
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安全员、预算员、测量员等本单位人员的证书证件及社保证明。(书面提供十大员的明细表)。
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提供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上年度企业现金流量表;提供有无重大诉讼事件或在诉案件说明。
7.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5年~2020年)内,投标单位或联合体单位在国内有签订高炉炉顶均压放散煤气回收项目业绩(合同金额300万及以上),至少拥有已投运一年以上符合合同指标要求的成熟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相关竣工验收证明或该项目开具的发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如不能提供合同原件,招标人不予认可。(符合要求的业绩原件请尽量提供多份,专家阅后返还。)
8.投标资格审查:投标资格审查:办理资审手续的投标方,要求是本单位专门负责投标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凭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进行投标资格审查。投标人先进行资格预审和资质文件审查。
9.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不得挂靠、借用资质投标,经查证核实后,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不得转包。
10.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当地安监部门出具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
1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持良好的诚信记录,无重大违法违约行为。以“企查查”(www.qichacha.com)网站查询结果为依据,投标人需提供“法律诉讼”项下“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经营风险”项下“行政处罚”、“严重违法”截图并加盖公章。
12.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13.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
五、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22日9:00。
资格预审时间:2020年7月22日9:00(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电力招标采购网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性备案证号(京ICP证070736号,工商注册号:010202008042900014)我公司是唯一获得商标管理局网站名称商标的行业网站,13年的专业服务,成就行业领导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