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江市建筑装修垃圾处理及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靖江市城投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靖江市建筑装修垃圾处理及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靖江市
(2)工程规模及特征描述(含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额、建筑面积、层数等):
(3)计划开工日期:,计划工期: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内容合同估算价(万元)
3212822002200101-BD-001靖江市建筑装修垃圾处理及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靖江市建筑装修垃圾处理及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5650.00
2.3付款方式
开工报告批准后一周内建设单位支付合同价(暂估价及暂列金除外)的5%作为预付款,同时承包单位提交等额预付款保函给招标人,预付款全部扣回后退还预付款保函。预付款在第二次付款时一次性扣回。工程款的支付:钢结构制作安装结束后付经审核已完工程计量款的50%,所有厂房围护结构、地面及设备基础完成后付经审核已完工程计量款的50%,竣工验收合格(含消防、质监、节能验收)后支付至经审核已完工程计量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一个月内付至审计价的97%,余款3%做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两年后付质保金的60%,质保期满三年后付至质保金的80%,余款五年后一次性付清。投标单位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如有违反,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诚信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参加上述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5其他要求: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1.1起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上明确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必须承担过一个4200万元(含)以上的钢结构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注: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需提供加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形市场)或招投标监督部门章,如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形市场)或招投标监督部门章的,还需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中标结果公告网络截图及网址链接。施工合同:需提供施工合同或经“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合同登记备案查询截图。竣工验收证明:需提供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须同时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盖章,缺一不可),或者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07月17日至2020年07月21日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00元(叁佰零伍圆整),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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