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 董家口 2 台 35 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 1、2 号机组锅炉安装监督检验服务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董家口热电联产项目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董家口经济区,建设 2 台 35 万千瓦燃煤 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三大主机由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生产供货,锅炉钢架陆续 到 货并准备吊装。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 程》、《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投标方对招标方#1、#2 机组锅炉安装 进行监督检验检测,检验后出具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协助招标方向政府管辖部门办理 1、2 号机组锅炉使用登记证。规模:本工程建设 2 台 350MW 热电联产机组,配套锅炉为上海锅炉 厂有限公司生产。锅炉型号为 SG-1070/25.73-M4439,为超临界参数变压运行直流炉,单炉 膛、一次再热、四角切圆燃烧、平衡通风、运转层以上露天布置、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全 悬吊结构 Π 型锅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董家口 2 台 35 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 1、2 号机组锅炉安装监督检验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董家口 2 台 35 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 1、2 号机组锅炉安装监督检验服务)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 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 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 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从事电站超临界锅炉安装监督检验检测的单 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3.2.2 投标人应具有 5 台以上 300MW 级超临界机组及以上锅炉安装监督检验检测业绩。
3.2.3 项目经理应在锅炉安装监督检验检测方面具有 8 年以上工作经验,包括 3 年以上相应 工作岗位的经历,无损检验、检测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Ⅱ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2.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 年 07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0 年 07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 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