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2号炉烟冷器中、低温换热模块优化改造EPC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2号炉烟冷器中、低温换热模块优化改造EPC项目计划工期为2020年9月1日-2020年10月15日,工期45天,具体开工时间待招标方通知,详见技术招标文件;
范围: 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2号炉烟冷器中、低温换热模块优化改造EPC项目。它包括2号炉烟冷器中、低温换热模块优化设计、生产、制造、供货、安装、调试、培训、性能试验、竣工验收等,详见技术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5台600MW及以上机组烟气余热利用装置或低温省煤器EPC总承包业绩,且投运3年以上不少于3台。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EPC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页面。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性能试验报告、客户反馈表及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页面)。如经招标方核实投标方业绩出现不符现象,取消投标资格。
3.2.4 其他要求:/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年 7月18日9:00起至2020年7月27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0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