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能力提升改造项目热网循环水管道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能力提升改造项目热网循环水管道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洛阳市洛南新区规划区内,洛宜铁路以北。
2.2 规模:
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两台机组锅炉为哈尔滨锅炉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超临界变压直流炉,型号为HG-1163/25.4-PM1,汽轮机由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设计制造,型号为:CC350/272.9-24.2/1.1/0.4/566/566。
2.3 建设工期:2020年8月到10月
2.4 标段划分: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能力提升改造项目采购热网循环水管道1批,包括供货、运输及指导安装调试等。详见技术规范。
2.6 交货地点:
河南省洛阳市 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1.7 交货时间:2020年09月0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 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资格能力要求:
(1)业绩要求:2017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3项管径DN600及以上且长度不少于1000米的埋地聚氨酯保温管供货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投标人为聚氨酯保温管管制造商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其代理的聚氨酯保温管制造商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3)聚氨酯保温管制造商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聚氨酯保温管制造商的授权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7月20日9:00起至2020年7月27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