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中煤清洁能源科研基地项目工程监理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中煤清洁能源科研基地项目工程监理 已由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以中煤地发规划〔2020〕154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中煤地质工程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 (2)招标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9998.87平方米,约合30亩。本项目主要功能包括物资储备、科研实验检测等功能。项目总建筑面积36438.1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922.1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516.0平方米。地上新建单层仓库2幢,建筑面积8480.16平方米;新建高层 科研中心1幢,建筑面积16633.2平方米;新建高层 仓储用房1幢,建筑面积6772.8平方米。为便于项目管理和运营,整体配套建设门卫房、给排水工程、配电及照明工程、消防安全系统、通讯系统、避雷系统、通风系统、装饰装修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等全部工程监理工作。 计划工期:426 天(同施工工期) 合同估算价11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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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含)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国家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是指2017-01-01至今完成投资规模 的房屋建筑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监理任务,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应符合《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管理规定 》 的相关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是指已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经过实名制认证,并录入青海省工程建设和信用管理平台,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 网》 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 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 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4.3招标人 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 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20-08-13 09:00。
5.2 由招标人 在青海省 第4开标室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拒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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