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 江苏省 常州市 溧阳快递包裹揽收外包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SCZCG-2020-003,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1采购内容:溧阳市范围内约35个客户的快递包裹揽收服务,揽收全程约200公里,包含快递包裹收寄、名址录入、装卸车、运输,对部分大客户提供打单、贴单、封装服务。
1.2本项目含税总预算59.40万元,本项目设置含税单价最高限价:0.55元/件,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含税单价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终按实际数量及单价进行结算。
1.3服务期:一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合同到期,双方无异议,续签一年。
1.4工作
1.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劳务承揽、人力资源服务、装卸作业、搬运、业务承包揽承等方面之一内容,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招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投标人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3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201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承诺书或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
(6)投标人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问题的;
(7)在与中国邮政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邮政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 7 月 22 日 8 时 30 分至2020年 7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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