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泊位一期东侧和扩能部分东侧及南侧挡风抑尘墙工程项目土建施工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福建储运有限公司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10#、11#泊位一期东侧和扩能部分东侧及南侧挡风抑尘墙工程项目(下文简称“挡风抑尘墙工程”)位于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南岸可门作业区10号、11 号泊位后方陆域扩能工程,地处连江县坑园镇颜岐村。工程地理位置为
东经119°46′~119°47′,北纬26°21′~26°22′。
一期东侧挡风抑尘墙及扩能工程部分东侧及南侧挡风抑尘墙工程建设旨在与已建的扩能工程挡风墙连成整体,保证工程符合环保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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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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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施工 |
一期东侧挡风抑尘墙、扩能东侧及南侧挡风抑尘墙的土建施工、施工过程中相关试验、检测等。包括:挡风抑尘墙土建部分建设(防雷接地)、基础开挖回填、地面拆除及恢复、绿化带移植及恢复、地下管线的改迁、受影响围墙的拆除及施工后的恢复,已有构筑物的保护。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土建施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或商业信誉,需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或2017年-2019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投标单位。
5.投标人在近五年(2015年7月-投标截止日期)必须具有至少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合同标的、盖章签字页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和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并必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政府社保部门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7.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谈判项目投标。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7-21 16:00到2020-07-29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7-21 16:00到2020-07-29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