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发电两年度后勤服务类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10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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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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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公司两年度后勤服务类总承包项目 |
本项目包含7个部分:卫生保洁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绿化养护服务、消防保安服务、职工食堂管理服务、车辆管理服务和车辆维修服务(公务车和通勤车)。 (详见招标规范)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灵武公司两年度后勤服务类总承包项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
2.资质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应包含保洁服务、物业管理、园林绿化、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餐饮管理(服务)等同类型服务项目。
3.业绩要求:2017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国内至少具有2项及以上已完工或正在执行的同类型电力企业主厂房保洁等后勤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等内容以备核实业绩真伪)。
4.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信誉要求:(1)开标日前三年内不得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2)开标日前三年内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近二年(2018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项目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事故中负次要(重要)责任或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2)近一年(2019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项目发生的一般事故中负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3)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项目发生的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责任认定或批复。
8.财务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提供2017、2018、2019年度(或截至开标日前最近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备注: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7-22 10:32到2020-07-2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7-22 10:32到2020-07-2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