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至2023年度码头水上辅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广东海门港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至2023年度码头水上辅助服务项目。
2.2项目简介:海门港工程分期建设,起步工程建成后基地拥有10万吨级的1号煤码头及7万吨级的2号煤码头,2个3000吨级的综合码头,2条占地面积约13.2万㎡的堆取作业线(储煤能力66万吨),设计年通过能力为1340万吨。工程已于201年9月19日移交生产,目前主要负责向海门电厂卸煤、周边的客户进行装卸煤(通过水路运输)
2.3招标范围:拖轮助泊服务,主要是当招标方自有拖轮无法满足海门电厂煤船靠离泊作业时,需租用马力3000匹及以上拖轮为海门电厂煤船靠离泊提供服务。招标方需要调用投标方拖轮参与作业时,提前8小时通过传真通知投标方并得到确认,投标方确认调用需求后,须根据招标方的时间安排及时将拖轮派到指定地点待命,协助海门电厂煤船靠离泊作业(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广东海门港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至2023年度码头水上辅助服务项目。
2.4服务期:3年,服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有港口经营(运输拖带)或船舶代理或沿海水路运输业务;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7月21日9:00起至2020年7月27日17:00止。
获取方式: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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