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糯扎渡电厂1-2号、4-9号机组推力轴承及下导轴承防油雾装置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585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糯扎渡电厂1-2号、4-9号机组推力轴承及下导轴承防油雾装置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机电设备或电站设备或电力设备的生产或销售内容;(2)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个不同水电站(单机容量200MW及以上)防油雾装置(主要为轴承密封盖、吸油雾装置等)运用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签署页、合同工作内容关键页等)等证明材料。
3.2.3 项目经理:拟任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业主出具文件或本单位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只接受生产商或制造商直接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7月23日09:00起至2020年07月29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