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四十三批招标伊宁西区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一期工程移动式碎煤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项目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工期要求 |
1 |
伊宁西区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一期工程 |
伊宁市西北侧约6km 的伊宁城西市场内。 |
本工程为 1×12MW+1×35MW 级 背压机组,配3×130t/h 循环流化床锅炉,同步建设烟气除尘、脱硫、脱硝 设施。 |
详见招标文件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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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 (元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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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式碎煤机设备采购 |
包括但不限于:进料仓(或布料器)、碎煤机、出料带式输送机及爬梯检修平台等附属件,配套控制箱及控制箱到本体的电缆 等;详见招标文件。 |
2020 年 9 月 15 日 |
5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投标人应提供国家或省级权威机构颁发的有关设计、生产、制造许可证等资质证件。)
(3)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 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连续两年亏损。
(7) 国内有厂家直接供货的设备,原则上不接受中间代理机构的投标。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 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9)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应仅能有一个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如出现多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则只能按一家投标人认定,即按在资质、业绩、技术指标等满足招标文件约定的前提下,以价格最低的原则认定其中一家代理商具备参加投标的资格,其他投标无效。
(10)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联合体中若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2 专项资格条件
业绩要求:近五年内具有两个同类设备供货业绩(不限电力行业)。
4. 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7 月 22 日至 7 月 31 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