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云公司2020年云业务类工程集成服务集中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计算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集中资格预审编号:09-02-04A-2020-D-A11386。
2.2项目概况:中国电信云公司2020年云业务类工程集成服务集中招标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在全国范围内的云主机、云存储、大数据、CDN、安全、IT、IP等相关项目的集成服务。
2.3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按照订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
2.4项目性质:服务招标,集中资格预审。
2.5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下一次集成服务采购集中资格预审启动时止。
2.6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有效期限内的同类集成服务采购。
2.7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2.8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对应的实施区域 | 服务内容 |
1 | 标包1 | 内蒙古、西藏、黑龙江、吉林、辽宁 | 项目实施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各厂商进行主机存储网络等硬件和相关软件的安装调试,使平台具备应用系统上线条件 |
2 | 标包2 | 贵州、青海、湖南、湖北、福建 | |
3 | 标包3 | 江苏、浙江、上海、安徽、新疆 | |
4 | 标包4 | 广东、广西、海南、云南、江西 | |
5 | 标包5 |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 | |
6 | 标包6 | 陕西、宁夏、甘肃、四川、重庆 |
3.申请人资格要求(各标包通用)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申请人须提供近两年(2018年度、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申请人应提供单一法人的财务报表,如申请人仅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则视为此文件未提供,其投标将被否决。
3.1.4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合同或订单签署日期为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同类项目:云主机、云存储、大数据、CDN、安全、IT、IP集成实施案例,以下均相同),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至少完成6项系统集成服务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同类项目;
(2)所提供同类项目业绩中集成服务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注1:业绩中所含的软硬件费用,不计算在系统集成服务金额内。
注2:申请人须附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标的内容、服务或集成服务内容清单、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同一框架下的订单中同一项目认定为一个合同)的复印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相关业绩的,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1.5人员要求:
(1)须配备至少1名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PMP、IPMP、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认证三项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
(2)须配备至少5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有PMP、IPMP、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认证三项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
注:须提供上述人员资格证书及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期间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缴费单位必须为申请人)。
3.1.6本次集中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3.1.7本次集中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相应标包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的标包,招标人重新组织集中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集中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发售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5.1.1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7月24日08时30分至2020年7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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