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津综合保税区南区大道三期工程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核[2019]25号文批准建设, 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津综合保税区
2.2工程规模:该项目起点接园区大道,终点与珞璜东站支路相接,全长约2161米。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车速为50Km/h,标准路幅宽度为44m。
2.3招标范围:
2.3.1勘察部分:完成本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勘察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勘察成果必须通过审查。
2.3.2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估算)、可研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服务等工作。具体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结构工程、综合管网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及其附属设施(综合管网工程中的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完成至施工图阶段,其他综合管网工程只进行方案设计)。设计单位负责完成相关阶段的设计工作,以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勘察设计人应配合业主进行施工招标并在初设和施工图设计阶段提出施工控制的建议方案,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
2.4勘察设计总周期: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a.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b.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牵头,设计单位对招标人负责,也由设计单位协调勘察事宜。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并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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