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石洞口第一电厂2×65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厂内
规模:2×65万千瓦二次再热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服务期: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9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 石洞口第一电厂2×65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全厂建(构)筑物(第一批)检测服务。
招标范围:本工程建、构筑物检测范围主要包括:#3转运站、实物校验楼、#5输煤栈桥、#2转运站、循环水泵房、220kV屋内配电装置楼涉及的结构构件和基础等进行结构检测鉴定,并根据后续的工艺要求,出具结构加固与修缮的费用概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方人具有直辖市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直辖市或省)房屋质量检测证书”。
3.2.2 资格能力要求:\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
3.2.4 业绩:2015年1月1日起,拥有至少三项建、构筑物检测业绩。(请提供具体业绩明细,并附有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
3.2.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7月24日9:00起至2020年7月31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