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广西公司南宁电厂2021年至2023年煤场推煤及石膏装运(3年)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南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60MW机组新建工程一期建设规模为 2台660MW “W”火焰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年耗煤量约274万吨,燃煤进厂主要采用铁路运输,部分燃煤采用汽车运输。本期项目目前设有3台推煤机、3台装载机。在本期工程中,推煤机3辆:主要工作范围是#1、#2煤场(其中#1煤场设计储煤约29万吨,#2煤场设计储煤约25万吨),主要工作内容是每天8小时内对煤场燃煤进行推煤、平整、收底、收边以及碾压等作业。装载机3辆:主要工作范围是石膏库、石灰石堆放场、石灰石卸料斗、煤场、铁道两侧、渣仓、灰库以及锅炉零米,主要工作内容是24小时给运输车辆装石膏,在石膏库内清理、转移石膏,平整石灰石堆放场的石灰石,从石灰石堆放场将石灰石转移至石灰石卸料斗,在#1、#2煤场进行平整、收底、收边等作业,对铁道两侧车皮清理的积煤进行清理和装车作业,以及对渣仓、锅炉给煤机区域进行清理灰渣和落煤的作业。完成其它零星派工工作。本次招标服务人员不得低于8人,按照本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服务时间为三年。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3服务期:暂定于2020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具体时间合同签订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按合同签订时间统计)至少具有工业企业保洁或劳务输出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维护期、服务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管理岗位上(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应有三年的工作经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设备要求: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查询)或有查询记录但已经执行完毕的;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7月23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7月31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