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 务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包头化工工程结算审核(二审)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304245,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包头煤化工 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西南的九原工业园区科技园内,交通距离包头市中心约30公里,占地面积约250公顷。公司2007年开始现场施工,2010年5月28日全部建成,当年8月打通全流程,投料试车一次成功,产出合格产品。包头煤化工 是世界首套工业化的以煤为原料生产聚烯烃塑料的大型煤化工企业,公司由煤气化、净化、甲醇合成、硫回收、MTO、烯烃分离、混合碳四、PE、PP以及自备热电站、公用工程等装置(单元)组成。
2.2项目
(2)负责技改项目概算审核,出具审核意见书。
(3)负责提交所有工程结算审核(二审)和费用审核后资料电子版和纸质版(胶装)。
2.4 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日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2年(2018、2019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17年至今承接的石油、石化、煤化工生产型企业工程结算审核咨询服务,单个合同咨询费不低于20万元,服务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工程结算审核咨询服务合同不少于3个。
(2)投标人业绩中应至少有一份工程结算审核涉及石油、石化、煤化工生产型企业包含检维修工程结算审核的合同,且合同期限不少于一年,造价咨询服务费不低于80万元。
注1:2017年以前签订的合同,服务时间结束在2017年1月1日后的,2017年1月1日以后的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
注2:若合同中没有写明合同金额、服务期限或检维修工程结算审核内容的,可以提供合同甲方证明文件。
【4】体系要求:投标人应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取得的三体系认证证书能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ca.gov.cn/)中,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到并与提供的扫描件一致。
【5】信誉要求:/
【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设备和造价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7】本项目不接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5.3 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驱动安装包”及“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5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8-17 10:00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