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网络系统和IAAS硬件平台、安全加固软硬件、电厂信息平台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1、标段一:本项目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项目地点位于广东省清远市,包括计算机网络系统和IAAS硬件平台,第二部分项目地点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包括IAAS硬件平台。2、标段二:公司网络的建设规划需满足等保2.0的建设要求,依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通过“一中心三防护”的安全设计,形成网络安全加固。本招标项目需完成硬件的供货及一定程度的调试工作。3、标段三:为满足数据开发和应用的需求,需要建立电厂信息平台,实现异构数据的汇聚、存储、分析和运算、应用服务发布,打破信息孤岛,构建数据生态,支撑电厂设备诊断、运行优化、数字孪生、数据共享等应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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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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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系统和IAAS硬件平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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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加固软硬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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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信息平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2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计算机网络系统和IAAS硬件平台】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投标人请提供2017到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应提供成立之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近一年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必须持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针对投标产品有效的代理证,且提供原厂质保承诺函(清远计算机网络系统和IAAS硬件平台一年质保,贵州IAAS硬件平台三年质保)。
4.2017年以来,投标人至少有两项单个合同金额超过100万计算机网络系统或基础设施即服务管理软硬件系统集成类似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清单)。
5.投标人书面承诺并盖章在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近3年内所承揽项目未发生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及以上服务质量、安全事故(格式自拟);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个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安全加固软硬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投标人请提供2018到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两年的公司,应提供成立之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近一年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书面承诺并盖章在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近3年内所承揽项目未发生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及以上服务质量、安全事故(格式自拟)。
4.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下一代入侵防御系统、Web应用防护墙、终端检测响应平台、安全感知平台、潜伏威胁探针、日志审计、基线核查与漏洞扫描系统、数据库审计 、安全准入、移动安全管理、堡垒机须提供设备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及三年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6.2017年以来,投标人至少有3项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个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电厂信息平台】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投标人请提供2017到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应提供成立之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近一年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具有CMMI三级或以上认证证书资质。
4.2017年以来,投标人至少有5项(合同金额超过100万)大数据项目相关的业绩。要求随业绩清单分别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文本、清单内容、验收报告)。
5.投标人书面承诺并盖章在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近3年内所承揽项目未发生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及以上服务质量、安全事故(格式自拟);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个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7-24 11:30到2020-07-31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7-24 11:30到2020-07-3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