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治理项目三期尿素水解反应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尿素水解反应器及其附属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2 规模:2×1000MW。
2.3 建设工期:2020年07月-10月。
2.4 标段划分: 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治理项目三期尿素水解反应器采购。
2.5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采购2台氨气出力为880kg/h( 沁北)水解反应器及附属设备(含水解反应器本体(包含配套的管口配对正反法兰(含连接螺栓)、法兰盖、丝堵、紧固件、垫片、地脚螺栓、预埋件)、底座,钢格栅板、管道伴热保温及外护板、管道支架、独立铭牌等全套相关设备,以及水解反应器进出口配套阀门及执行器安装),包括供货、运输及指导安装调试等。
2.6 交货地点: 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7 交货期:2020年10月2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D2级别(及以上)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2 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4台水解反应器制造供货业绩,并且至少具有2台水解反应器投运两年及以上的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及业主提供的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等)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 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7月24日9:00起至2020年07月31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