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 杭州市 政务中心税务发票仓配项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
2、项目编号:HZPOST-2020027;
3、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 杭州市 政务中心税务发票仓配项目服务外包,包括发票的点数、核对、签字确认、包装、收寄、分拣、封发等相关工作。全流程按环节计件制。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招标内容:
(1)本项目共1个合同包,2个品类,预估总采购额两年183.12万元。
服务 名称 |
服务范围及要求 |
处理环节 |
最高限价(含税)(元/件) |
预估合同期内发生业务量(万件) |
权重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万元) |
税务发票仓配项目服务 |
1.包括发票的点数、核对、签字确认、包装、收寄、分拣、封发环节 2.工作日日均处理量:5000件,周末日均处理量:1000件(以上为预估,以实际发生业务量为准) |
1.发票点数、核对,签字确认,包装,收寄 |
0.6 |
283.2 |
92.79% |
2年 |
183.12 |
2.分拣、封发 |
0.25 |
52.8 |
7.21% |
注:①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②具体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本项目采购单价作为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超过此限价做无效标处理
(2)外包方式:计件外包;
(3)服务
(4)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若供应商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5)作业时间:上午9:00-下午19:00(要求完成当天业务量)
(6)服务年限:两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 ;
2、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3、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必须具备《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主体资格,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服务外包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两个从事服务外包业绩,提供服务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6、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浙江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7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3、
4、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8月12日14时30分;
2、开标
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 杭州市 监察室。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5日24时止)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杭州市 监督部门投诉,投诉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