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2020至2022年气体年度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江西九江电厂新建工程拟建厂址位于湖口县城东北面约16.8km的银砂湾工业园区,东面即湖口县、彭泽县两县交界处。距离西南面的九江市约37.5km,距离东北面的彭泽县城约21.5km,西北依长江大堤,铜九铁路以及S302省级公路由其东南面通过,距铜九线上的湖口车站12.50km。本期建设2 × 1052MW燃煤发电机组(占江西省火电装机容量10.6%),配套建设2个5000吨进口泊位和1个5000吨煤炭出口泊位。煤炭储备(中转)150万吨/年。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九江电厂2020至2022年(自合同签订后2年)气体年度采购的供货及运输,2年预估采购量为氢气6000瓶、高纯氧气100瓶、二氧化碳2000瓶、氮气400瓶。本项目为年度采购,有效期为合同签订日后24个月,在合同有效期内,卖方应保证在买方提出物资需求的5天内将相关物资送至九江电厂指定地点。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6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计)至少具有1个气体供货合同业绩。提供满足招标要求的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维护期(工期、服务期、交货期)、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具有工业用氢气、氮气、二氧化碳的经营资质,取得国家专营专控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包括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和气体的运输能力(生产商可与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运输合同,经销商须自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用运输车(提供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合同原件扫描件、车辆允许运营的证明材料);
(4)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未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失信黑名单;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未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7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7月29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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