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60/17-SG-2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自治区哈密地区新疆哈密市
一、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哈密热电 (先期1×350MW)#2机组工程综合办公楼及职工餐厅施工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60/17-SG-2501 | 哈密四期综合办公楼及食堂施工工程 | 哈密四期综合办公楼及食堂施工工程 | 10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哈密四期综合办公楼及食堂施工工程】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专用资质要求为投标方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开标日前5个自然年内,投标人独立承担至少2个建筑面积在4000㎡及以上的单体工业或者民用工程业绩。投标人的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7-27 09:00到2020-08-0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7-27 09:00到2020-08-03 17: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 九、 地 联 系 电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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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