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或其他组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具有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具备工信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其总公司应具备);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4、近3年内投标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5、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7、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被委托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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