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全厂消防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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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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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厂消防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
公司全厂消防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作(不含消防主管网及消火栓),详见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书。 |
2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全厂消防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一级资质(含临时一级资质)、或满足应急管理部2019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中关于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要求(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且企业技术负责人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不少于2人,需提供相应证书文件、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3.针对本项目,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在消防维护岗位5年及以上从业经历、安监人员要求在消防维护岗位3年及以上从业经历、技术指导人员应持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投标人需提供以上人员资格证书扫描件、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评标之日起倒推不少于6个月),同时提供自有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配备清单。
4.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内签订的消防设施维修、保养50万元以上合同业绩(非检测业绩)不少于三项。投标人应提供业绩合同证明,包括证明业绩的合同封面、签字页、服务范围部分复印件等,否则视为无效合同业绩。
5.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自评标之日向前倒推),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
6.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特别说明:按照业绩、信誉、注册资金、综合实力等条件择优入围;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围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7-24 15:30到2020-07-31 18: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7-24 15:30到2020-07-31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