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滨海新区莲头岭供水工程 ( EPC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茂名滨海新区莲头岭供水工程 ( EPC ) 已核准建设。本项目采用 EPC 方式实施, 建设资金 由招标人自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EPC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 EPC 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工程主要为了实现莲头岭顶自来水供应,解决长期以来该地的用水难题。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自来水管网、泵房及配套电力设施,接入水源为茂名滨海新区自来水工程 A线DN400主管线。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额为人民币380万元。
2.2建设
2.3招标范围: 包括本项目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等)、设备采购、施工、保修期修复任务,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2.4设计服务期、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 1)设计周期:合同签订日起计 7 日历天 内提交提交设计成果文件。
( 2)施工工期: 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年审合格。
3.2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 :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 (燃气工程 、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设计 乙级 (含 乙级 )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②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拟委任的
3.4广东省外设计、施工企业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成员)在最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没有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被解除合同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在限制投标期内。
3.6本项目接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 08 月 18 日 15 时 30 分,
6.投标注意事项
6.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询问。询问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书面方式询问包括但不限于
6.2开标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若为联合体,指牵头人企业)或
8.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