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 重庆市 2020年运钞车采购已由中国邮政集团 重庆市 批准实施,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编号:CQYZ-XKSJ-HW-20200002
2.3招标范围:32辆钞仓容积5立方运钞车、15辆钞仓容积4立方运钞车、3辆钞仓容积2.5立方四驱运钞车。
2.4预算金额:1100万元。
2.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采购总限价1093.4万元(钞仓容积5立方运钞车单价限价22万元/辆、钞仓容积4立方运钞车单价限价22万元/辆、钞仓容积2.5立方四驱运钞车单价限价19.8万元/辆),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6交货期:钞仓容积5立方运钞车和钞仓容积4立方运钞车交货期限:自提交订单之日起45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钞仓容积2.5立方运钞车交货期限:自提交订单之日起6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以中标单位投标函为准)。
2.7交货
2.8质量标准与测试要求:符合GA164-2018专用运钞车防护条件A级标准,并取得检测报告和车辆合格证,车辆符合重庆上牌的相关要求。
2.9质保期:底盘最低3年或者6万公里,改装部分最低3年或10万公里(以中标单位投标函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车型组织生产、销售运钞车及零部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的车型必须通过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投标时不能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的,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在签订合同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若为原厂投标则不需提供),同一品牌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此项目投标。
3.5投标人提供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当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运钞车合同业绩至少1份。(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7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提供书面承诺函和“信用中国”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 "(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四张截图,并加盖公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0年 7 月 28 日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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