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丽水市景宁县、缙云县
2.2建设规模:大唐景宁 52MW 光伏发电项目(52MW);缙云一期 30MW 光伏发电项目(30MW)
2.3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2020 年 8 月 30 日,建设周期 4 个月。
2.4监理服务期限:2020 年 8 月 30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缺陷责任期一年。具体开
始服务时间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场内(外)新建、改扩建道路工程,光伏组件、逆变器、交直流汇流箱
等设备基础及安装工程,场区集电线路工程,送出线路工程,升压站构筑物及其附属工程的
建筑、安装、调试,项目验收、并网发电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全过程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近 5 年内具有独立承担
2 个及以上 30MW 及以上等级已投产光伏项目施工监理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且同一时期只能参与景宁 52MW 光伏项目或缙云一期 30MW 光伏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近 5 年内具备 2个及以上 30MW 及以上等级光伏项目的总监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投标人在近三年来无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也没有因安全问题受到过主管部门的处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8本标段含:景宁 52MW、缙云一期 30MW 光伏发电两个项目,投标人必须同时参与两个项目投标。总报价含两个项目,分项报价针对两个项目单独分开报价。合同为统招分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至 2020 年 8 月 7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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