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北第三风电场C区200MW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人为 酒泉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安北第三风电场C区200MW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安北第三风电场C区200MW项目场址区位于酒泉地区瓜州县城东北约65km、玉门镇西北约96km处的戈壁滩上,具体位于东经96°16′22.8″~96°19′45.6″,北纬40°54′7.2″~40°59′10.7″之间。风电场北高南低,场址区海拔高度在1630m~1750m之间,场势开阔,地形相对较平坦。风电场西侧为安北第一风电场C区场址,北侧未规划风电场,东侧为安北第三风电场A区场址,风电场南侧为安北第二风电场A区场址,风场经区域公用进场道路与连霍高速桥湾出口相连,交通条件较为方便。
2.2 服务内容: 安北第三风电场C区200MW项目于2018年12月11日取得酒泉市能源局核准的批复(酒能规划〔2018〕257号),规划为安北第一风电场C区北(100MW)、安北第一风电场C区南(100MW)、安北第二风电场C区(200MW)及安北第三风电场C区(200MW)共四家业主合建一座安北一二三330kV升压站。项目于2019年7月17日被酒泉市政府列入酒泉至湖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外送风光电项目,于2019年11月12日取得甘肃公司“关于投资建设 瓜州安北第三风电场C区2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批复”(华能甘规发〔2019〕281号)。现对 安北第三风电场C区200MW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 (工程计划2020年8月30日开工建设,2021年12月底前全部建成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分1个标段,内容包括:从“四通一平”、风机及箱变基础施工、风机及箱变安装、集电线路、道路施工及其他零星工程等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协助设备及施工招标、按照有关规范、规程、合同约定等对全部工程建设投资控制承担责任;配合完成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资料整理归档等方面的工作;配合委托方完成项目管理概算编制。工作内容始终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各阶段中,为咨询合同所包含的所有项目内容服务(详见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具有国家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不少于5个风电项目造价咨询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7月29日09:00起至2020年8月5日17:00止 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500 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