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沙溪流域水情测报及水调自动化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安砂及下游丰海、西门、贡川、城关、高砂五个水电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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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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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溪流域水情测报及水调自动化系统建设 |
沙溪流域水情测报及水调自动化系统建设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沙溪流域水情测报及水调自动化系统建设】
1.资质条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提供最近三年(2017-2019)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经营状况良好,不接受最近3年连续亏损。
3.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国内流域梯级电站总装机容量达到1000MW及以上的流域梯级或国内水电站单个电站装机容量达到1000MW及以上水情水调自动化系统实施业绩。
4.信誉要求:
(1)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2)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经销商响应。
6.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和小规模纳税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同时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但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不得与其所属子公司同时投标;
(3)被责令停业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日前)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工程质量问题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7-29 09:00到2020-08-04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7-29 09:00到2020-08-04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