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MW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工程建筑、安装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概况:在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新建 220 千伏变电站 1 座,主变远景1×120+2×240MVA,本期 1 台 240 兆伏安;220kV 出线:远景 3 回,前期已出线 1 回, 本期无出线,双母线接线;110kV 出线:远景 4 回,本期无出线,双母线接线;
35kV 出线:远景 28 回(含 4 回出线至储能装置),单母线六分段接线;前期已出线8 回,本期 4 回,采用单母线三分段接线;无功补偿:远景安装 2 组-12.5Mvar~12.5Mvar+8 组-6.5Mvar~+13Mvar 动态 SVG 成套装置,本期安装 2 组-6.5Mvar~+13Mvar 动态 SVG 成套装置。升压站按 220kV 配电装置为 GIS 户外布置,主变压器户外布置,35kV 配电装置户内布置,SVG 布置于站区南侧。项目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
建设规模:220kV 升压站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 2020 年 4 月,计划竣工时间 2020 年 7 月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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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压站 |
建筑、安装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
2020 年 7 月 5 日 |
1000 |
备注:1、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通过质量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的体系证书。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贰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
在截标日前 5 个自然年内,有 2 个及以上 100MW 光伏项目(含升压站)或 2 个及以上 220kV 输变电工程的施工业绩;
4、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并且近 3 年在项目经理岗位上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 1 个及以上。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三年;
2)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经营状况良好,近 3 年内两年及以上盈利;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独立法人企业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作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标段的监理单位或与本标段的监理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有相互控股或参股关系的、同为一个行政任职体系的;
(3)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与本标段的代建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有相互控股或参股关系的、同为一个行政任职体系的;
(4)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5) 在近 3 年内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3 年内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1 年内存在较大安全事故;近 1 年内在所属项目存在人身死亡事故的。
(6) 在近 3 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问题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7) 与招标人或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法律纠纷;
(8)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 年 7 月 29 日至 2020 年 8 月 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