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变电站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布尔台煤矿明安木独110kV变电站,站址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境内。明安木独110kV变电站远景规划建设3台容量31.5MVA三绕组有载调压主变压器,电压等级110kV/35kV/10kV。全站按110kV、35kV、10kV三个电压等级设置,110kV规划出线3回,35kV规划出线6回,10kV规划出线25回。110kV主接线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35kV采用单母线三分段接线,本期不建设。10kV采用单母线四分段接线。本期明安木独110kV变电站建设2台主变,110kV出线2回,1回至康巴什220kV变电站,1回至布尔台110kV变电站,110kV主接线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10kV出线18回。 变电站采用全户内布置形式。主变压器、110kVGIS、35kV、10kV配电装置等主要设备均布置于同一个二层结构建筑内。主变压器布置在建筑一层东侧,占用两层空间;110kV配电装置采用全户内SF6 GIS组合电器,布置于主建筑二层西侧;35kV、10kV配电装置均布置于主建筑一层西侧;主控室及二次设备室布置于建筑二层北侧;主建筑一层南侧布置有站用变室、北侧布置有SVG室;地下一层为电缆夹层。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建设1座110kV智能变电站,采购范围包括:依据初步设计完成施工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运输和现场保管)、土建、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联合试运转、验收、送电过程中的协调配合等工作,达到交钥匙条件。一切实现整个110kV智能变电站系统功能的设备、材料、建筑及安装,无论在采购范围中是否说明,均包含在此次招标采购范围之内。中标方应该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完成全部工程内容。 2.3计划工期:442个日历天(含冬季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1月17日(2021年7月30日前需具备送电条件),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4质量要求:施工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缺陷责任期为贰年。 2.5 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或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承装资质二级及以上、承试资质二级及以上)。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最多2家。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投标人(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4)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约定开竣工时间为准),已竣工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110kV(含)以上输变电工程(或变电站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增值税发票(至少一张)扫描件(提供上述材料不全或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不符,该业绩不予认可)。 (5)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扫描件。 (6)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扫描件。 (7)投标人(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需在本单位注册),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提供项目经理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和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扫描件。 (8)投标人(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程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9)投标人(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拟派安全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该证书扫描件。 (10)上述5、6、7、8、9条要求岗位不允许兼职。 (11)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以上内容投标人承诺书盖章扫描件。 (12)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在集团各子公司承接的工程及国内其他工程中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且无履约信誉较差记录;提供以上内容投标人承诺书盖章扫描件。 (12)投标人未在集团“黑名单”内。 (13)企业信用: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开标日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未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2)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3)未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7月29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8月04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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