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非生产设施维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 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非生产设施维护项目
项目简介:本次招标项目为 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非生产设施维护项目,需满足公司现场非生产设施维护需求。
招标范围:公司办公楼、临时板房、餐饮场所、值班宿舍、活动中心区域等配套设施维护,详见技术规范书。
服务期: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含物业管理、劳务服务或劳务派遣、餐饮管理、会务服务、保洁服务。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指2017年1月1日至今,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电厂或同类型企事业单位物业服务或劳务承包项目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近三年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业绩合同影印件(首页、签字页、工作范围页)。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7月30日9:00起至2020年8月5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