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燃煤机组脱硫石灰石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福建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燃煤机组脱硫石灰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罗源县碧里乡新澳村新澳97号
2.2 规模: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3计划供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截止日以实际到货量上限70000吨或有效截止日期2021年10月31日哪个先到为准。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石灰石、70000吨、必须提供符合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CaO≥54%,MgO<2%,SiO2<1%,Cl<0.05%,水分<1%,粒径5~20mm,满足GB3286验收标准
2.6 交货地点:罗源县碧里乡新澳村新澳97号
2.7 交货期:接到买方供货订单后根据现场需求时间到货(原则上提前10天通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具有自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1项1万吨以上的合同业绩或提供框架合同累计至少1万吨以上订单或发票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订单或发票扫描件,合同或订单至少包含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货物内容的关键页)。
3.2.2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如果是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采矿许可证。
(2)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的采矿许可证。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生产商与其代理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7月31日9:00起至2020年8月09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