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股份 二〇二〇年度第七批集中招标(综产)(ERP系统APP项目及ERP移动接口扩展)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 296 号建设规模:实现 ERP 系统业务模板处理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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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技术规格及数量 |
工期或服务期限 |
文件价格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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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P与ERP-APP共须实现25项接口内容, |
交货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ft湖区金阳北路 296 号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 个月内交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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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已实现19项,本次需新增5项、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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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改造1项。具体工作包括:1)128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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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金元 |
业务模板原有实现19项接口的接口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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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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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P移动接口 |
试;2)128个业务模板本次新增 5项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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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项目 |
接口的研发及调试;3)128个业务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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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本次改造 1项接口的改造及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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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个业务模板完整新增25项接口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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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及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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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ERP系统192个业务模板的移动处理,并与M3系统实现单点登录 |
交货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ft湖区金阳北路 296 号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 个月内交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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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金元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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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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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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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P系统A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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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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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贵州金元 ERP 移动接口扩展项目 |
资质条件: 1. 基本资格要求: 1.1 投标单位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法人资格; 1.2 投标方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不得进行转包; 1.3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1.4 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 一标段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 “母公司”,但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不得与其所属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 标。 1.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存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处于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期限内的( 服务-查询-信用查询)。 2. 专项资格要求,不应低于(包括): 2.1 投标方必须具有具备软件企业认定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2.2 投标方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1 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3 投标方应是专业从事信息系统项目咨询与项目实施的服务机构,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长期稳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需提供证明材料。 2.4 投标产品有完善的安全验证机制,按照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08)第二级系统安全标准设计,使用国密算法对数据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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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加密,提供接口设计及保障方案。 2.5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投标方至少有 3 项及以上同规模集团信息化项目实施业绩。(提供相关合同文件的封面、合同范围、签字页、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应能说明系统投运日期和主要功能)。 2.6 投标方拟选派参与本项目实施服务的现场项目负责人具有同类项目的项目经理工作经验。需提供证明材料。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ERP系统APP 项目 |
资质条件: 1. 基本资格要求: 1.1 投标单位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法人资格; 1.2 投标方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不得进行转包; 1.3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1.4 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 一标段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 “母公司”,但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不得与其所属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 标。 1.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存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处于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期限内的(服务-查询-信用查询)。 2. 专项资格要求,不应低于(包括): 2.1 投标方必须具有具备软件企业认定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2.2 投标方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1 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3 投标产品及开发平台,不能侵犯任何第三方机构知识产权,由此产 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方负责;以上须提供原厂商书面承诺函及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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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投标方应是专业从事信息系统项目咨询与项目实施的服务机构,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长期稳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需提供证明材料。 2.5 投标产品有完善的安全验证机制,按照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2239-2008)第二级系统安全标准设计,使用国密算法对数据进行加密,支持 IPV6,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提供移动安全设计及保障方案。 2.6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投标方至少有 3 项及以上同规模集团信息化项目实施业绩。(提供相关合同文件的封面、合同范围、签字页、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应能说明系统投运日期和主要功能)。 2.7 投标方应具备驻项目建设单位所在地进行现场服务的能力。需提供证明材料。 2.8 投标方拟选派参与本项目实施服务的现场项目负责人具有同类项目的项目经理工作经验。需提供证明材料。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7 月 31 日至 2020 年 8 月 6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