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车辆维修项目7标段:轻型货运车辆柴油尾气净化设备专业维护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车辆维修项目7标段:轻型货运车辆柴油尾气净化设备专业维护
2.2项目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
2.3项目概况: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现有货运车辆420辆,装载机15辆,服务皮卡车11辆,货运车辆主要承运站台上站、甲醇公司、平凉电厂等煤炭运输工作;装载机主要负责站台铁路装车;服务车辆主要负责煤质取样、运输安全路查、矿井资源调配衔接等工作。所有经营性和服务性车辆作业范围主要集中在华亭市区域周边,车辆维修需就近维修。为保证车辆维修质量和提高维修效率,根据车辆的维修范围和车辆种类,确定多个专业修理厂家完成维修工作。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7标段轻型货运车辆柴油尾气净化设备专业维护
标段名称 |
维修范围 |
---|---|
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车辆维修项目7标段:轻型货运车辆柴油尾气净化设备专业维护 |
尾气净化设备日常维护,柴油尾气净化液加注,要求全天候有人值守,随时服务;提供专用净化液。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3.2.2具有三年及以上重载大货车维修业绩;
3.2.3 投标人须在华亭市、安口镇周边范围内具有固定维修场地,有固定专业技术维修人员5人以上,在材料配件供应、维修设备等方面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能力;
3.2.4财务要求: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良好;
3.2.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无骗取中标的问题,没有发生因服务或配件材料质量原因而造成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2.6投标人需提供尾气净化液生产经营许可证,若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必须在报价表中注明所报尾气净化液生产厂家,并证明所代理尾气净化液的合格性(出具其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资格),并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对代理商的其他要求。
3.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7月31日09时00分至2020年08月05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