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尧热电脱硝系统更换催化剂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隆尧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华龙镇东方食品城,距邢台市约60km,北距首都北京350km,西距太原340km,南距郑州350km,东距济南300Km。电厂现有机组2台,总装机为容量2×23MW抽汽凝汽机组。配置3台130t/h煤粉炉,主要为附近食品加工企业提供汽源。隆尧县属暖温带半干旱半湿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水源来自南水北调水,通过水泵输送到厂区进行预处理,处理后作为全厂水源。烟气脱硫装置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工艺三台炉两吸收塔设计,并安装有湿式电除尘器。脱硝装置采用尿素作为还原剂用催化剂与烟气中的NOX进行反应,已实现超低排放。
隆尧天唯热电有限公司目前为三台炉两台机母管制运行方式,正常时三台炉两台机全部投入运行,除发电外,主要承担着隆尧县东方食品城园区的工业用汽和居民取暖的民生用汽,因此锅炉的可靠运行决定着整个园区用汽的可靠性。
2.2招标范围:
(1)隆尧天唯热电有限公司脱硝系统更换催化剂改造。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按照招标人机组停运安排完成,工期20天。
(3)项目建设地点:隆尧天唯热电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专业制造商。
(3)投标人或其危废处置分包商应具有正式危废经营许可证(HW50),危废处置资质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应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部门颁发的CNAS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颁发的CMA检测证书。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5台机组蜂窝式脱硝催化剂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清晰合同扫描件,其内容必须能够体现出上述要求的各项信息)。
3.1.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招标人限制参加其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形(以招标人相关文件为准)。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不得在河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3.1.4 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并进行“报名”操作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8月3日9时 00 分至 2020年8月7日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自行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