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六加煤码头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30%自有资金和70%银行贷款,招标人为 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曹妃甸5000万吨煤码头项目,共建成10万吨级泊位2个(水工结构按靠泊15万吨级船舶设计)、7万吨级泊位2个、5万吨级泊位1个以及相应配套设施。码头全长1428米,设计装船能力5000万吨;
项目概述: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共配备27条皮带机,其中翻堆流程包括BH、BF、BDQ、BD共计15条,额定能力8000吨/小时,带宽2200mm,带速5m/s;翻堆流程配备2台0型转子4翻翻车机、3台堆料机、2台堆取料机,悬臂皮带机宽度2400mm,带速5m/m;取装流程配备BM、BJ、BQ皮带机共计12条,额定能力6000吨/小时,带宽2000mm,带速5m/秒;4台装船机,悬臂皮带宽度2200mm,带速5m/s。
招标范围:本项目对BH、BM、BD、BDQ落料点进行粉尘治理,投标方需根据我方设备参数,进行清扫器的选型、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及皮带机导料槽的设计、制作、运输、供货、指导安装。最终达到降低落料点粉尘,彻底根治回程带煤泥问题,详见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所投产品(清扫器)至少有三项已完成的供货业绩,且供货业绩要求皮带机带宽2.2米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发票和合同设备已投运的业主单位证明材料)。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8月3日9:00起至2020年8月10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