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测风塔采购及移位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陇东电力项目筹建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测风塔采购及移位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陇东特高压工程配套新能源 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是在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两线、两化”中的战略性布局,是以陇东送山东特高压通道建设为依托,规划的一体化大型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依据国家现行新能源政策,以陇东-山东±800kV特高压直流通道外送形式实现平价上网。陇东特高压工程配套新能源华能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拟开发区域位于甘肃省庆阳市境内。目前项目处于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规划容量600万千瓦。
2.2 规模: 600万千瓦(其中风电450万千瓦,光伏150万千瓦)
2.3 建设工期: 五年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 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陇东电力项目筹建处根据陇东特高压工程配套新能源 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可研报告修编工作需要,为进一步推进可研工作进度及工作深度,精准掌握开发区域内风资源情况,拟在项目区域内设立20座测风塔,移位调试12座测风塔。本次招标采购方为 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陇东电力项目筹建处,投标方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曰内与招标采购方完成釆购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后,具体供货时间及安装位置以招标采购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中标方在接到开工通知10个工作日内完成测风塔设计及施工方案设计,45天内完成测风设备的到货验收、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达到正式测风工作投运条件,并提供测风塔安装报告;测风满月、半年及年度按招标采购方要求提供一次测风数据分析报告。
2.6 交货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
2.7 交货期:具体供货时间及安装位置以招标采购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计划开始(2020年8月下旬)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2017年后(含2017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00米及以上高度测风塔采购及安装业绩不少于15座测风塔;具有3项及以上复杂地形地貌(山地)测风塔采购及安装业绩;具有3项及以上风电场资源评估业绩。附工作内容及签字页的合同扫描件。
3.2.2资质等级要求:应具有电力工程(含新能源工程)设计或咨询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进口材料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投标单位具有NRG测风设备授权代理证书或者具有NRG测风设备来源渠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年8月1日9:00起至 2020年 8 月10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